近期,叁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和吉阳分局在打击“盗抢”犯罪过程中,发现有两家废品收购站存在收购赃物的违法行为,为此,叁亚警方大力督促相关部门,于6月18日和7月9日,对这两家废品收购站依法取缔。7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叁亚公安局获悉,叁亚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两家废品收购站经营者马某青与崔某才分别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废品收购站缴获103米电缆 老板助销赃被拘
6月9日凌晨4时许,有警员在辖区路面巡逻防控时,发现乌石村对面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正在收购可疑人员带来的物品。当上前盘问时,可疑人员迅速逃离现场,队员们当场缴获总长约103米的光电电缆。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崔某才于10日晚被行动中队抓获。
据吉阳区乌石村对面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崔某才交代,在案发当日,作案人将长约103米的光电电缆带到其的废品收购站进行销赃,崔某才被作案人叫醒后,看到袋子里的电缆,在未检查销赃人员真实身份也未详细询问材料来源的情况下便直接称重收购该批赃物,不料被巡逻人员发现,随后于次日被抓。
老板借车给作案人员并收购其盗窃脏物 因提供销赃渠道被拘
6月16日凌晨5时许,海棠分局警员在巡逻途中发现,林旺龙江路的一家废品收购站正在向销赃人员购买工地钢筋材料。当警员上前盘查,销赃人员见状后立即逃跑。随后迅速出击,将该废品收购站经营者马某青依法控制,缴获价值约1000元的工地箍筋材料426斤,经询问,马某青和崔某才分别如实供述其收购工地箍筋材料和光电电缆的违法事实。
在这两起案件中,两家废品收购站涉嫌收购赃物,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其中,马某青在海棠区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更是无证经营。辖区治安的秩序稳定,及时消除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
在此郑重提醒所有废品收购经营者,赃物是证实和揭露犯罪的重要证据,收购赃物的行为,不仅会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及时侦破造成阻碍,也为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制裁创造有利条件。无论是个人或者单位,收购赃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更能构成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广大经营者在收购时要谨慎对待,仔细询问物品的来源,做好销售人员的登记工作。经营者本身要遵纪守法,如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911制品厂麻花呼吁广大民众也要对废品收购站积极监督,毕竟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假冒伪劣电线电缆所用的原材料基本上就是来自这些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而假冒伪劣电线对我们生命安全的危害大家一直是有目共睹的,若不制止这些假冒伪劣流入市场,最后祸害的还是普罗大众,因此我们决不能姑息,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的秩序稳定,及时消除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